全校共同課程原則上分為三層,每層各十學分:第一層為必修語文,包括大學中文(2學分)、大學英文(8學分)。第二層為核心通識必修課程,核心課程分為七大向度,包括思維方式、生命探索、藝術與美感、社會文化脈動以及科學技術與社會,文化經典〈由中語系負責規劃〉、歷史分析〈由歷史所負責規劃〉等七向度,學生從中七選五,總計10~15學分(人社系5~10學分);第三層為通識選修課程(依學門分為三門九類),學分數介於8~10學分之間。

  每位學生每學期限選修3門通識課程(含核心必修通識課程),超過3門之學生如有特殊情形,須由該生以書面說明理由,經學生所屬系主任及通識教育中心主任同意後,始得選修。若學生選修藝術操作性質課程(通識課程表內標示),最多只有2學分可列入通識選修科目學分計算。